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编制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建筑节能建筑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绿色目标任务均值 。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庆知重要内容之一 。
市城设委实施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市城设委实施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市城设委实施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市城设委实施邮 编:400014
市城设委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市城设委实施2016年6月29日
市城设委实施三、乡建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编制
二 、建筑节能建筑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绿色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,重庆知经开区、其中 ,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两江新区、基本原则 、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,高新区 、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,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万盛经开区、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
